記者11日從教育部獲悉,國務(wù)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前印發(fā)的《關(guān)于組織責任督學進行“五項管理”督導的通知》指出,要加強中小學生作業(yè)、睡眠、手機、讀物、體質(zhì)管理(簡稱“五項管理”)。從5月到年底,采用校園巡查、推門聽課、查閱資料、問卷調(diào)查、走訪座談等多種方式,督導“五項管理”落實情況。要督促中小學校按照責任督學提出的問題和意見,及時整改。對整改不到位的,及時進行通報、約談;對違反規(guī)定造成不良后果的,要追究相關(guān)負責人責任。(記者 余俊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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宮建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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