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4日,我市發(fā)布“主動佩戴安全頭盔 帶頭踐行文明交通”倡議書。
倡議書呼吁,主動佩戴安全頭盔,保障自身交通安全。日常騎乘兩輪電動車過程中,騎乘人員要主動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,養(yǎng)成良好的佩戴習慣。騎乘兩輪電動(輕便)摩托車的相關人員,要依法取得相應準駕資格的駕駛證,提高日常自身安全防護水平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;堅持安全文明騎行,摒棄各類交通陋習。騎行兩輪電動車相關人員,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(guī),做到不闖紅燈、不逆向行駛、不違規(guī)駛入機動車道、不亂停亂放、不安裝遮陽篷(傘),切實當好文明交通的倡導者、踐行者;發(fā)揮模范帶頭作用,傳播文明交通風尚。全體黨員干部職工在保持自身良好文明交通行為習慣的同時,要發(fā)揮模范帶頭作用,傳播文明交通風尚,積極勸導家人、朋友,主動佩戴安全頭盔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(guī),文明騎行,安全騎行,為建設更高水平的文明交通水平貢獻自身力量;積極履行簽名承諾,強化日常監(jiān)督考核。全體黨員干部職工要積極配合本單位、本部門,簽訂自覺佩戴安全頭盔、帶頭踐行文明交通承諾書。
倡議書還指出,對未履行承諾、未主動佩戴安全頭盔、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(guī)的相關人員,將通過提醒、通報等方式予以告知。
記者 任德玲 通訊員 姜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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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曲波 審核:戎小平 監(jiān)制:王小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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