淮河能源控股集團原黨委委員、副總經理黃乃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
日前,經中共安徽省委批準,安徽省紀委監(jiān)委對淮河能源控股集團原黨委委員、副總經理黃乃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黃乃斌理想信念崩塌,宗旨意識淡漠,不信馬列信鬼神,公然組織、參加迷信活動,對黨不忠誠、不老實,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;漠視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喪失廉潔底線,違規(guī)收受禮品、禮金、消費卡,違規(guī)接受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,要求他人支付個人費用,違規(guī)從事營利性活動;違反組織原則,在組織人事工作中大肆為他人謀取利益;毫無紀法意識,違規(guī)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招標承攬;家風不正,親情觀扭曲,對親屬失管失教;權力觀錯位,靠礦吃礦、貪婪無度,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為他人在項目承攬、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黃乃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工作紀律、生活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(jù)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,決定給予黃乃斌開除黨籍處分;按規(guī)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
來源:安徽紀檢監(jiān)察、江淮晨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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趙文靜 審核:王小明 戎小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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